本準則所稱內部審核,指經由收支之控制、現金及其他財物處理程序之審核、會計事務之處理及工作成果之查核,以協助各機關發揮內部控制之功能。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財字第 1071500166A號令修正發布施行:1.內部審核處理準則。